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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我想離婚?
多多:你還沒鬧夠呢?
北宋:理由?
安安:我覺得他沒有以前那麼愛我。沒有愛,沒有孩子,我想像不到兩個人能繼續生活在一起的理由。
多多:女人一生必說的三句話:

1.唉,我是不是老了。
2.告訴我,你喜歡我什麼呀?
3.你不如以前愛我了。

北宋:絕對是經驗之談。你接著說吧,說說是怎麼個不愛法。
安安:我懷疑他在外面有別的女人
北宋:與我不謀而合。


安安:是他的一個大客戶。先是送他內褲,然後呢,又找他進行私秘談話。話題類似於,女人保養一類的。就說昨天我生日,他不記得給我帶禮物,卻給他那個客戶買了一瓶指甲油。迪奧的。我如果再不懷疑的話,那線條是太粗獷了吧?


北宋:你線條,本來就不細膩嘛。


安安:想想人這一生啊,挺不值得的。在我最年輕的時候呢, 我把最最美好的年華都給了他,那時候我身材妖嬈,皮膚水靈,思想單純,不求名利,前前後後十年光陰,卻換來了一紙藍皮書,如果說這人生是一場交易呀,那在這場交易中,我已經把老本都虧進去了。


北宋:你們女人呀,可真是太奇怪了。為什麼總要把自己放在一個怨女的位置上自艾自憐呢。我簡直不敢想像,我女朋友十年後跟我說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得一頭撞死。天天叫著男女平等的是女人,到頭來,輕視自己的還是你們。什麼是男女平等,若真正能實現男女平等就不叫了。首先呢,在心理上的弱勢,是你們自己作的。我現在陽光少年,春光燦爛,我跟你好了十年,這十年的光陰結束了,也可能我腆著個肚腩,滿臉皺紋,沒準兒我不謝頂呢,那這十年我找誰去?所以說時間都是一樣的,對誰都是公平的。


多多:然也。這就是為什麼我交女朋友,不超過半年的原因了。半年跟十年相比她覺得虧損不大呀。
北宋:還有呀,你再想想,你結婚是因為你喜歡他,你離婚是因為你不愛他或是他不愛你了。這很公平,大家都有選擇的權利嘛。


安安:這很不公平,這個家從結婚到現在,一路都是我操持的。他穿的衣服是我熨的,他睡的床單是我晾曬的,他吃的飯是我做的。他呢,他管過什麼呀。他憑什麼一個只懂得索取,不懂得奉獻的人,拍拍屁股說走就走。如果在這個家裡一磚一瓦,一瓶一畫都是他添置的,那他要走的時候就不會如此的絕情。


北宋:怨婦的癥結所在。終於讓我給找著了。幹活要情願,不情不願的活兒就不要干,幹活之前你問問自己,是發自內心的嗎,如果是,就別也一副誰都欠你錢的臭臉。

多多:幹完了還得邀功,還得讓人唸著你的好。要不然時間長了誰都煩你。你要是不願意幹呢,咱們就不干。不干你總沒氣了吧?哪怕就是到了分手,你也不至於窩囊了吧。姐,我求求你,別老跟我媽似的。弄得整天我跟我爸都不敢回家。一回家就憶苦思甜,好像我們欠他一輩子似的。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時代在進步,從公元前到公元後,從五四到新中國解放,你們的思想怎麼就沒有一點進步呢?被壓迫階級就永遠不能翻身了嗎?我跟你說,你要明白一個道理,就是你在家幹不幹活不重要,你在家高不高興那才重要。你要是把自己看作是家庭的公僕,那就別擺一副臭臉給人家看,那樣誰也不會愛你。你呀,要是以後天天能高高興興的,把自己打扮得乾乾淨淨的,時間安排的緊湊一點兒,別一下班回來就問老公在哪兒,你要有自己的業餘愛好。回家以後呢,匯報點兒新鮮事兒,這小日子就樂呵了。你高興了,全家才能高興。你圓滿了,全家才能圓滿。不要為任何人犧牲自己,然後希望別人以相等的回饋。

安安:可是……


北宋:其實呀,你要是什麼都不干,也許你老公會更幸福。你想呀,你不干活呢,就會愧疚,愧疚呢,你就得好脾氣。好脾氣呢,你就得面上帶笑吧。上拍公婆馬屁,下哄孩子高興,中間還能柔媚老公。你幻想一下這是一幅多美好的畫面呀。有一點很重要你得記住了。如果灰姑娘不穿上那公主裙,水晶鞋,坐在那南瓜金馬車裡面,她是沒辦法迷惑王子的。你想她就一個廚娘,就算她長得再漂亮,身材再妖嬈,她每天套一大汗衫,面帶菜色,汗流夾背,是無法引起任何男人愛憐的。明白了?

安安:這就是你們八十年代後的想法?


北宋:這是所有男人的想法。我要看到的就是一個,健康,自信,美麗,妖嬈的妻子,每天像花蝴蝶一樣在我面前飛來飛去,讓我為她痴狂,而不是一個紅顏已去,我只有依靠回憶和同情才有勇氣跟她生活在一起的女人,多笑笑,少抱怨,你其實長得挺好看的。
多多:對了,你真是把咱們男人的心裡話說出來了。

總結下:

1,如果你沒嫁人的時候就不做家務,那嫁人之後還是也不要做了,免得將來天天怨婦一樣的憶苦思甜還招男人煩,除非你是非常心甘情願和快樂,如果你長期幹活並讓男人產生了習慣性思維覺得家務活本來就是你的義務而從未伸手幫過你,那就別抱怨,因為沒人逼你,是你自己主動的。。。

2,家庭的氛圍取決於女人,你開心,全家才能跟著開心,所以女的要做的就是,上個輕鬆的班,每天打扮打扮,然後會花錢就行了。

3,外貌,即使你到了70歲,女人的外貌也一樣重要~~~尤其忌諱成了勞苦功高的黃臉婆,一般的下場都是,男人經濟上熬出了頭,自己也被迫打包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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